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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湖北商会第三届会员入会须知

2023-02-09 来源:原创 浏览量:220
  凡湖北籍企业和人士在湘投资兴办的、在本地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经济、服务组织与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;湖北省驻湘的各类经济、服务组织与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,遵纪守法、乐于奉献,均可向本会申请并交纳会费成为本会的会员。
  本会会员分为一般会员、理事会员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名誉会长、荣誉会长、会长八级。换届后会长不继续连任的自动当选为本会荣誉会长。

一、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  1、拥护本会的章程;
  2、自愿申请入会、原意承担本会的义务;
  3、按规定交纳会费,参与商会组织的活动。

二、 入会程序
  1、填写《湖南省湖北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》,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2张1寸彩色照片,交商会秘书处;
  2、经秘书处审批通过,按规定交纳会费,商会银行账号:开户名:湖南省湖北商会,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,账号:43001750661052504256。
  3、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明。

三、权利义务
  1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  (1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  (2)优先参加本会的活动;
  (3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  (4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  (5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 
  2、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  (1)遵纪守法,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  (2)乐于奉献,自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;
  (3)承担商会委托的工作,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;
  (4)按规定交纳会费;
  (5)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联系,互通信息,共谋发展;
  (6)向本会推荐会员以及其他相关的会员义务。 

四、会费缴纳标准
  凡本会会员都应按规定交纳会费,不同的会员按会员级别分别交纳会费。
  会费按会员级别分为一般会员会费、理事级会费、副会长级会费、常务副会长级会费、执行会长级会费、名誉会长级会费、会长级会费 。具体会费标准(3年/届)及交纳办法由理事会制定的标准执行。
  1、会长单位50万元/届;
  2、执行会长15万元/届
  3、名誉会长10万元/届
  4、常务副会长5万元/届;
  5、副会长单位3万元/届;
  6、理事单位1万元/届;
  7、会员单位2000元/届。
  根据社团组织的有关文件规定,参加湖南省同类商会交纳会费标准,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,会费按照每届收取一次缴纳。
  8、关于缴纳第三届会费的相关问题说明
  (1)全体会员请在湖南省湖北商会第三届换届之前缴清会费。
  (2)换届后新入会的会员按入会时间缴纳会费。(从换届之日起未超过一年时间,按整届(三年)缴纳;超过一年未满两年,按两年缴纳,以此类推)。
  (3)第二届第三年缴纳会费的会员,因商会换届,入会时间不等,未享受商会整年的服务。在加入第三届商会时,从缴纳会费当日起算,可扣除当年剩余月份的会费,按新一届每月的会费平均值扣除。

五、退会
  1、会员主动退会的,应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并交回会员证;
  2、按本会规定,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缴纳会费的,经本会秘书处催告后仍然不缴纳的,视为自动退会;
  3、会员违反本会章程、不履行义务的;
  4、会员损害本会利益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  5、会员退会、改变会员级别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,所交会费不予以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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